13385938855
律师简介更多>>

孙翔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,1993年10通过第四次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,1994年3月开始律师执业,先后执业于福建省屏南县律师事务所、福建省宁德中流律师事务所、福建世纪新安律师事务所、福建通享律师事务所,现为福建通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担任多家政府、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。从业二十多年来,办理过...【详细介绍】

您的位置:福建屏南律师网 > 刑事辩护 > 正文

“顺走”6根鱼竿 哪知犯盗窃罪获刑

来源:福建屏南律师网  作者:福建律师  时间:2015-03-25

利用家住水库附近的便利,农妇李某先后四次成功“顺走”钓鱼爱好者6根鱼竿,不料最终还是没能脱得了爪爪。

  媒体近日从三台县法院获悉,李某因犯盗窃罪,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2100元。2014年3月下旬的一天,家住鲁班镇鲁班街的李某早起下地干活,路过鲁班水库金家湾时,看见水库边有不少钓鱼器具,而垂钓者都没在现场。李某知道,这些大多是夜间垂钓爱好者的工具,这个时候他们应该都还在睡觉,于是便“顺走”了一个装有钓鱼竿、渔轮等物品的钓鱼包。

  据李某交代,她第一次“顺走”的钓鱼包卖了几百元,因害怕民警找上门来,她紧张了很久。后来大半年过去了,李某见没有遇到麻烦,胆子便大了起来。2014年10月2日凌晨4时许,李某在鲁班水库进水口电站闸门放水处,再次“顺”了两根钓鱼竿。10月12日凌晨4时许,她又在水库进水口自家菜地边拿走两根钓鱼竿。10月23日凌晨4时许,她在鲁班水库进水口电站围墙边,第四次“顺”走了一根钓鱼竿。

  20多天内,李某接连作案多次,偷走了5根钓鱼竿。鲁班派出所民警通过调查走访,最终将李某抓获,并找到了一根还没来得及出手的鱼竿。

  经鉴定,被李某前后四次偷走的渔具总价值为2175元。到案后,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并对其行为表示后悔。

福建屏南律师网

QQ在线

在线咨询

13385938855

添加微信

孙翔律师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